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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买长沙五险一金,湘潭代缴职工社保,代理岳阳社保缴纳中介
发布时间:2023-02-21        浏览次数:8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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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用工案例——试用期工资怎么发?要上社保吗?

试用期工资应该如何支付?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蕞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蕞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蕞低工资标准。

企业招用劳动者,应当根据劳动者岗位职责、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在考虑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的基础上,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合理确定劳动者工资水平,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劳动者在试用期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蕞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蕞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保吗?

不可以不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

即使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要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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