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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收藏 | 举报 2021-01-08 09:53   浏览:93   回复:0

EMS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第 3 版第 1 次修订
1.总则
本大纲依据 CCAA《环境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以下简称注册准则)制定,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
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基础知识”科目考试;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审核知识与技能”科目考试。
2.2 考试方式
考试为书面考试,考试试题由 CCAA 统一编制,每科考试时间 2 小时。
参加“基础知识”考试时,考生不能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参加“审核知识与技能”和“管理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考试时,考生自带未作任何标记的 GB/T 24001 标准文本。
2.3 考试频次及地点
考试原则上每季度末月组织一次,在北京和选定的大中城市设立考点。CCAA在考前 40 天发布报名通知,申请人可在每次设立的考点范围内选择报名并参加考试。
2.4 考试的题型及分值
基础知识科目的题型及分值

分值分布

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约占 40%

2.环境管理领域专业知识        约占 25%

3.管理体系审核             约占 10%

4.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          约占 25%

 

 

单题分值(分)

小计分值(分)

单项选择题

50

1

50

判断题

10

1

10

多项选择题

20

2

40

审核知识与技能科目的题型及分值

 

分值分布

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约占 45%

2.环境管理领域专业知识          约占 15%

3.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专业知识、

法律法规的综合应用           约占 40%

单题分值(分)

小计分值(分)

单项选择题

30

1

30

多项选择题

10

2

20

 

案例分析题

5

6

30

阐述题

2

10

20

2.5 考试合格判定
基础知识科目满分 100 分,80 分(含)以上合格;
审核知识与技能科目考试的满分 100 分,70 分(含)以上合格。
2.6 考试结果发布
CCAA 将在考试结束后 45 天(遇法定节日顺延)内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 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
3.1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a)了解 ISO14000 系列标准发展概况;
b)掌握 GB/T24001 标准;
c)了解 GB/T24004 标准的结构、适用范围及与 GB/T24001 标准的关系;
d)了解 GB/T 24000 系列标准的部分规范性文件和指南,如:
1)ISO14030---14039 环境绩效评价 EPE 的基本内容;
2)ISO14040---14049 生命周期评价 LCA 的基本内容。
3.2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a)理解 GB/T19011 中条款 3、4、6.3 和 6.4 的内容;
b)理解 ISO/IEC17021-1 标准的目的、意图以及第 9 章中 9.1.2、9.1.3、9.2-9.6 条款规定的与审核和认证活动有关的要求。
3.3 环境管理领域专业知识
了解以下环境管理相关工具、方法、技术:
a)环境相关术语和基本概念(ISO 14050 部分术语和环境管理领域的相关术语,如:酸雨、温室气体等);
b)向水体排放的污染物基本概念、环境影响及防治;
c)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基本概念、环境影响及防治;
d)固体废物基本分类、危险废物的基本分类基本概念、环境影响及防治;
e)噪声的定义、单位及分类的基本概念、环境影响及防治。
3.4 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
a)掌握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b)了解国家认证认可法规、规章要求和国家认证认可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c)了解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相关注册要求;
d)我国环境标准体系的分类、分级: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范围、水域功能区和标准分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术语 3.4、3.7、3.8、3.9、3.10 以及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适用范围、4、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适用范围、定义,以及技术内容中的 4.1、4.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2697:适用范围、定义、指标体系(4)、排放速率标准分级(5)及其他规定;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范围、定义、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适用范围、术语、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4.1)、测点位置、测量结果修正的要求(5.7)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适用范围、术语、场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4)测点位置、 5.7 测量结果修正的要求;
e)掌握已经纳入法律的环境管理制度:
征收排污费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许可证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4.审核知识与技能科目的考试内容
4.1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a)掌握 GB/T19011 标准第 3,4,6 章及 5.4.2,5.4.4 的要求,并能应用到审核实践中;
b)掌握 GB/T19011 标准附录 B 的内容,并能应用到审核实践中;
c)理解客户污染物产生的原因;
d)了解客户污染物减排技术;
e)了解节能理念、节能产品;
f)掌握 ISO/IEC17021-1 标准第 9 章的内容,并能应用到审核实践中。
4.2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综合应用
a) 认证过程中使用的有关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其应用;
b) 理解 GB/T 24000 系列标准的部分规范性文件和指南。
4.3 环境管理领域专业知识
熟悉或掌握以下环境管理相关工具、方法、技术和理念:
a)环境相关术语的基本概念 (ISO 14050 部分术语和环境管理领域的相关术语,如:酸雨、温室气体等) ;
b)清洁生产和生命周期评价的基本概念和方法;
c)向水体排放的污染物,理解污水治理技术的相关知识;
d)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理解大气治理技术的相关知识;
e)固体废物基本分类、危险废物的基本分类,理解固体废物的处理技术的相关知识;
f)噪声的分类,理解治理技术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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