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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收藏 | 举报 2020-12-11 15:04   浏览:93   回复:0

检 验 管 理 制 度

 1、目的

    对原材料、产成品进行检验、试验和验证,确保不合格原材料不投入使用、不合格品不出厂,保证检验的科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使检验的试验活动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并为追溯提供证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用原材料、辅助材料、过程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3、职责

3.1 生产技术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负责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的最终检验及试验的组织和实施。

3.2 采购部、生产部配合控制。

4、工作程序

4.1 进货检验

4.1.1 原材料、辅助材料采购进厂后,采购部及时查看外观标识和所提供的合格证据,保管员隔离存放,并作“待检”标识后,立即向生产技术部报检。

4.1.2 生产技术部接到报验通知后,及时取样,并做好取样记录,依据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做好相关记录。

4.1.3 经检验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签发检验报告单,合格的车间可以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1.4 为保证产品质量,对未经检验或验证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或不合格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准投入生产和使用。

4.2 过程检验和试验

    由生产技术部对半成品进行抽检,如果产品合格则进入下道工序,如果产品不合格则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4.3 最终检验和试验

4.3.1 为确保最终产品符合标准规定和合同要求,对最终产品检验和试验进行控制,成品检验批次进行。

4.3.2 出厂产品只有在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全部完成,且有关检验数据、结果和文件齐备,并得到认可后才能报出。

4.3.4 产品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3.4  成品的各项指标,经检验和试验全部合格的,办理入库手续。

4.4检验记录

检验记录要字迹工整,书写规范,记录的数据要清晰,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质量记录应清楚证明产品是否按照所规定的检验标准通过了检验验证,并能表明合格产品是由经授权的质检科有关人员的签字放行的。质检科对原材料、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进行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5、质量记录

5.1 原材料入库单

5.2 原辅材料检验/验证报告单

5.3 品检验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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